作为担保人名下唯一财产会不会被查封

作为担保人名下唯一财产会不会被查封
2024-12-22 18:51:1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要看那位债权人是不是上法院起诉你的,以及是否了你家住房财产保全。拍卖,查封,个人是没有这个权力的!需要法院判决,以及法院执行庭依法来行事。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如果对方没有法院判决书和执行庭的文书,不用理他!还有,如果那是你家庭唯一自住房产,就算债主起诉,法院也是封存和冻结你家住房产权,不会拍卖,你家庭可以继续使用,只是产权已经不是你的了,在法院冻结保全中。

回答2:

可能,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回答3:

我帮人担保了五万个人名下有一套房,会不会被查封或者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