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出走,我想离婚怎么办

2024-11-24 13:23:0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你可以在男方下落不明满2年后,到法院申请宣布男方失踪,。
然后再凭宣布男方失踪的文件,到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通则》: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