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在银行系统办理银行业务,在银行联网核查信息时系统无法正确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或联网核查结果不一致时,例如出现无照片、无信息、网上信息与本人不符等情况,一个主要原因是银行与公安机关使用的不是同一数据库提供的人口信息。银行机构使用的“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是公安机关提供给银行机构在办理特定银行业务时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另一个原因是公民网上信息记载确实有误。首先,请您持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信息是否一致。如果通过公安专网核查信息准确无误,您可以向银行机构提供其它有效证件佐证,比如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到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如果经查询没有网上信息或信息不一致,您可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尽快上报信息,并开具户籍证明,以方便您办理相关业务。其次,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授权公安机关依法为我国公民发放的法定身份证件,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因此,银行机构应积极采取其它方法进行验证,包括:(一)银行机构向公安机关申请核实;(二)银行机构在客户自愿的基础上,商请客户出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文件作为佐证;(三)银行机构有二代证鉴别机具的,可采用二代证鉴别机具进行鉴别;(四)采取其他手段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