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妻子必须要与丈夫过夫妻生活,其实婚姻里面,夫妻之间的生活是双方彼此恩爱、协商的事情;相反的法律条文里面有规定“丈夫不能强迫妻子过性生活”,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和妻子发现性关系。在婚姻生活中,丈夫强制发生性关系,妻子可以告丈夫强奸罪的。
第二,既然是夫妻,两个人的婚姻肯定是基于一定的感情成分才建立的。夫妻感情生活,除了简单的日常,最重要的就是夫妻生活。它是链接夫妻关系的纽带,也是夫妻关系的润滑剂。关系良好的夫妻,大多夫妻生活是美满和谐的。相反,夫妻关系有问题的,大多性生活也是存在问题。这一方面可以看到妻子不愿意旅行与丈夫过夫妻生活的义务,更多的是夫妻关系出了问题。
第三,妻子不愿意过夫妻生活,丈夫却希望和妻子过夫妻生活。排除生理原因,更多的就是心理情感问题。女人我有性的控制权,女人通过性的提供来达到满足自身需求的目的,女人希望得到男人的情感支持和满足,她们希望得到来自男人的关心和疼爱,这样她们是很乐意跟丈夫过夫妻生活的,可如果她们感受的是男人情感的背叛,感情的冷漠,她们就会不愿意。丈夫显然没有了解到妻子的情感需求,只是一味诉讼自己的需求未得到满足。其实,妻子的需求一样没有得到满足。双方进行沟通,选择合理方式,彼此满足,促进夫妻关系和谐。
第四,妻子也需要改变观念,女人我有性的控制权,但如果长期让男人得不到满足,男人最有可能在其他地方寻求满足,这也是男人出轨,发生婚外情的原因之一。妻子需要用适合的方式告知丈夫,你的希望,以及你对你们关系的一些看法,一起去调整夫妻关系。
这是个伪命题。第一,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妻子必须要与丈夫过夫妻生活,其实婚姻里面,夫妻之间的生活是双方彼此恩爱、协商的事情;
第二,相反的法律条文里面有规定“丈夫不能强迫妻子过性生活”,曾经有妻子状告丈夫强奸的案例。
最后,既然都是夫妻了,什么事情都需要商量。
这一条就能申请离婚
当然是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