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语语法和汉语语法是没有相通之处的,德语是屈折语,靠字形变化来表示语义,汉语是孤立语,靠词序来表达语义。
德语的语法属于屈折语,德语的词按语法功能分为12类:冠词、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动词、连词、介词、副词、情态词、语气词和感叹词。前六类有词形变化,称为可变词类;后四类无词形变化,称为不变词类。
德语中的名词第一个字母必须大写。德语名词有3种性(阳性、阴性和中性),除了直接对人的名词的性比较规则外其它的词的性往往没有规律。德语还有4个格(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两个数(单数、复数)。在使用中,除名词本身发生某些变化外,主要依靠名词之前的冠词、代词、形容词和若干数词的变化来表示名词在句中的性、数、格。
动词的变位包括人称、数、时:包括现在时(präsens)、过去时(Präterium)、将来时(Futur I)、现在完成时(Perfekt)、过去完成时(Plusquamperfekt)和将来完成时(Futur II)、语态(主动语态、被动语态)、语式(直陈式、命令式、虚拟式)的变化。动词不定式的词尾大多为en,少部分为eln、ern,根据起基本形态(不定式、过去式、第二分词式)变化时的词尾的不同和词干元音是否变换,可分为弱变化、强变化和不规则变化动词。动词将来完成时在现代德语中已极少使用。
德语句子结构的特点:动词谓语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宾语或介词宾语和各种补语。在普通陈述句中,主语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时,谓语动词总是居第二位。如果谓语由两个部分组成,即由可变部分(时间助动词或情态助动词)和不可变部分(动词的不定式或第二分词)构成,则可变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变部分居句尾,这是德语特有的谓语“框架结构”。
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从句中动词谓语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顺序是:连词、关系代词、关系副词、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主语和句子其它成分—动词谓语。
如大家所知,汉语属于亚洲语系,德语属于日耳曼语系。汉字被称为四角文字,德语却是典型的阿拉伯文字。将两者进行对比,可以清晰的看出,这两种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将对二者在语法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一、词类的对比
根据汉语的语法功能将汉语分成两类,即:第一类实义动词: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以及副词。第二类功能动词:介词、连词、助词、感叹词以及拟声词。德语词类是完全不同的,德语的词也分为两类:可变化的和不可变化的。可变化的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冠词、代词、副词和数词。不可变化的词包括:介词、连词、感叹词和拟声词。
二、冠词方面的比较
汉语中不存在冠词,因为汉语没有性、数、格的变化。但是德语中有冠词并且冠词也是德语中非常重要的词。 德语中“der, das, die”表示单数名词的定冠词,“ein, ein, eine”表示单数名词的不定冠词。 “der, ein”, “das, ein”以及“die,eine”表示名词的词性,即阳性、中性、阴性。名词复数时定冠词只有一个,即 die.不定冠词没有复数形式。在德语中冠词永远与名词一起出现,或者它可以代表名词。冠词是可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