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这种行为?我感觉不是太好。你俩的岁数不用说啊,大但是大不多。但是唯一一点她是有老公孩子的。破坏别人家庭的事儿是不作为的。
你那不叫喜欢。应该是迷恋。当你得到她的身体时才会发现什么叫喜欢,?27岁的男孩也应该找一份正确的真正属于自己的爱。这才是目前唯一的方法。
希望你脑子一定要清楚。不要犯了错。才明白什么是应该不应该。
祝你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你赶紧出去打工,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破坏人家家庭,又是邻居,弄的满城风雨,于谁都不好。请自重。
首先,你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你不能这样,其次,她已经有家庭了,何必去破坏,再,你喜欢她可能是因为你不够成熟,需要保护,所以,你应该放弃。
你应该拨打110,或者到就近的派出所、公安局自首!!!
好恶心,心理变态啊
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