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是大成都的,一直在成都读书,能在成都参加中考、在成都读高中。
二、《成都市2016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规定: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能适应高中阶段学习、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
报考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经批准面向郊区[市]县招生的计划除外)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本市中心城区。报考各郊区(市)县普通高中(含四川省二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学生,正住户籍必须在该区(市)县。
正住户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若无法回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需在成都市参加中考的,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所在地报考。如需在成都市升学,可以填报公办普通高中(限调节性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下列人员限制报名:
1.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报名;
2.凡已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名;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