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事调解书没有双方签字只有审判员和书记员名字和公章有效吗

2024-11-23 23: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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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民事调解书没有双方签字,只有审判员和书记员名字和公章是无效的。

民事调解书的结构
(1)诉讼参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回答2:

无效。
调节书必须有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才生效,只要法院的盖章 ,不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拒不签字的,是为调节失败,进入审判阶段。

回答3:

无效,调解书只有当事人双方签署了才有效,不签绝对绝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