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针对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规定。因为存在民事和刑事交叉的情况(比如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赔偿),本着先刑后民的原则。要先处理刑事案件,但是不能因为处理刑事案件就让民事的诉讼时效一直走着。这不利于债权人。所以规定刑事结束之后,也就是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重新计算这个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