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回复均是在该房屋是你母亲婚前个人财产的前提下提供的:
1、如果你和弟弟放弃继承权,房屋过户到你父亲名下后父亲再婚,那么你父母去世后,该房屋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你、你弟弟、继母共同继承);
2、继承权具有人身属性,不能转让。
3、如果你和父亲均放弃继承权,同意将该房屋过户到你弟弟名下,那么需要三双出具书面材料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如果要买卖房屋,是需要出具房产证的,否则无法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4、你母亲去世后,如果她没有留有遗嘱,那么应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即你父亲、你和你弟弟共同继承(各三分之一),那么现在只能是三方协商,只要你和你父亲均同意让你弟弟多继承部分份额即可。
如果住房你和你弟弟签署放弃,就是你爹一人继承,这房子就属于他个人财产,他去世后首先看他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就是他指定的继承人,来行使继承权。
如果他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信任配偶)死者子女(你和你弟弟以及你继母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这房子全部产权,三方权利和继承份额一样。
你和弟弟只有一部分继承权和继承份额,你爹首先拥有两套住房各50%,剩下的你们三人平分,你和你弟弟各占16%,继承份额。你弟弟得不到一套住房的全部产权
如果过户给你弟弟,你和你爹放弃继承,还需要你爹他名下那一半过户给你弟弟,他才有全部产权,你弟弟在得到住房产权后,可以任意处置这房子,你爹拿着房本,你弟弟可以挂失补办,然后卖掉住房,
建议你和你爹以及你弟弟协议,让你爹把一套住房过户给你弟弟,署名只有他一人姓名,就可以保障你弟弟有了一套属于他自己的住房,然后你爹再婚,也需要生活用房,就写你爹姓名,然后让你爹书写遗嘱,制定以后这房子归你一人继承,再把遗嘱拿去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