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新的劳动法是否有规定:员工的福利问题

2024-12-31 1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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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现行法律规定,劳动法有规定员工的福利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回答2:

6.福利
6.1 国家规定交缴的福利
国家规定交缴的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a. 每月15日之前报到的员工,公司将在当月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次月为其缴纳医疗保险。每月15日及之后报到的员工,公司将于次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入职第三个月为其缴纳医疗保险。
b. 每月15日之前离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当月终止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次月终止为其缴纳医疗保险。每月15日及之后离职的员工公司将在离职次月终止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离职第三个月为其终止医疗保险。
6.2 公司内部的福利
公司内部的福利包括过节费、年度员工体检、工作餐、防护用品、防暑降温、康乐活动(具体参照《员工活动管理办法》)等。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具体标准报工厂经理批准后执行。
7.《员工手册》中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8.本规定自工厂厂长签字后生效。

这是我们的,嘿嘿

回答3:

关于福利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因为考虑到企业和政府机关之间,存在差异问题,不可能强求任何企业强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