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中对于结婚前和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怎么规定的?

2024-11-23 21: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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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婚姻法中对于结婚前和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在《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婚前婚后财产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楼上已经作出回答,我就不多啰嗦。在此我想提醒的是,鉴于财产的多元化,建议对财产进行分类整理。婚前财产可以进行婚前见证予以保护,婚后财产也可以通过财产协议进行分别管理。而对于股权啊,保险的,基金等财产作专门的分析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