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为轻微伤,可要求派出所抓人吗

2024-12-27 21: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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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要求派出所追究打人者的行政责任,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也可以申请派出所对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不能要求派出所确定对方赔偿多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扩展资料:

案例:

2013年11月9日晚10时,郭雨在房山区中医院与医生发生争执,后打电话叫来其父郭天(化名)和男友李勇(化名),郭天和李勇用凳子、拳脚对值班医生李某、付某和范某进行殴打,造成李某和范某头部多发软组织损伤,付某腹部软组织损伤,经司法鉴定均为轻微伤。

2014年7月5日,郭雨、李勇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正在东城拘留所强制戒毒的郭天也被传唤到案。检方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其中,郭天曾因罪获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加重处罚。

在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三名被害人要求被告方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共5万余元。

参考资料:人民网-女子称在医院"受气"家人赶到打医生 造成三名医生轻微伤

回答2:

某男因边界纠纷将某女打伤住院,派出所调查,某男开始不承认打人,后经法医鉴定和测谎,某男承认打人事实,派出所经法医鉴定某女为轻微伤,某男虽承认打人并在派出所交了罚款,但拒不赔偿某女的医疗费等损失,请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