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美国绿卡(又叫做美国永久居民卡)的条件:
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美国有固定工作或配偶子女在美国定居,申请成功将给申请人发放绿卡,持卡人需要按期更新卡片。办依亲绿卡的人不需要什么特殊条件,只要是美国人或绿卡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就行。但是近年来等候的期限非常长,绿卡的配偶得等将近5年的时间才能拿到绿卡,夫妻双方得长时期两地分居。
普通人只有通过努力,申请美国工作绿卡。外国学生学业结束后找到工作,被美国公司录用,或者直接被大公司派往美国,工作几年后均可在公司的支持下申请绿卡。
美国的绿卡有好多种,比如依亲绿卡,工作绿卡,特殊人才绿卡等等。如果这些边儿都沾不上,花钱非法移民过去,熬十余年,或许赶上一次大赦,非法转合法,也能获得绿卡。再不济的话,还可以抓阄摸绿卡,那可是比中六合彩更容易的办法。不过,大陆出生的中国人不在此例,没有抓阄的资格。
扩展资料:
美国绿卡的相关规定:
根据美国国籍与移民法,绿卡持有者属于没有美国国籍,也不具美国公民身份的外国人。但其在美国境内基本享有和本国国民一样的待遇,不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根据美国移民法,永久居民入境美国时,需使用有效的移民签证与有效的母国护照,否则不得入境。 拥有美国绿卡后,只要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绿卡本身可以当作有效的入境移民签证,不需去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另外申请签证。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于离境前先申请回美签证,作为入境的有效移民签证,回美签证有效期最多两年。 超过一段时间未入境美国的持卡人,在入境时很可能会被判决失去永久居留权,因为移民法要求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必须是暂时性的离境。
美国移民法定义“永久居留权”是“根据移民法所赋予‘以移民身份永久居住在美国’的特许,且此身份未曾改变过。” 意即若是绿卡拥有者改变其身份,其永久居民权随即消灭。
因此,永久居民若非在无心之过下,使用了不一致的身份(例如:以非居民身份报税),其永久居民身份将同时终止。此外,依据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例,永久居民身份可经由放弃行为(如定居他国)而自动丧失,无须先经过填表或移民法庭的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永久居民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绿卡
美国相比加拿大,澳大利亚签证和欧洲签证的类别要复杂得多,非移民签证从a—z,比较常见的是b1/b2旅游/商务考察;f-1留学签证;h-2a农业领域短期劳工;l-1驻美国分公司的执行人员;e-2投资者。
而移民签证则有有邀请移民,职业移民,抽签移民,难民移民,前两者比较常见。
邀请移民:出于人道主义因素,通过在美国的公民或永久居住权(绿卡)身份的亲属发出邀请实现移民。具体类别如下:
f0类:公民权者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f1类:公民权者的21岁以上未婚子女
f2类:永久居住权者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永久居住权者21岁以上未婚子女
f3类:公民权者的已婚子女
f4类:公民权者的兄弟姐妹
职业移民:是通过就业,以满足美国经济发展需要来实现移民。
eb-1第一优先(每年40,000名限额) 国际经营及管理人才、杰出教授和科研人员、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有特殊才能之外籍人士。
eb-2第二优先(每年40,000限额 + 第一优先之余额) 在科学、艺术或商务方面具备独特能力者、尖端科技专业人士。
eb-3第三优先(每年40,000限额 +第二优先之余额) 不符合第二优先类之学士级专业技术人士、技术性劳工(至少经过二年以上之训练与经验)、 非技术性劳工。
eb-4第四优先(每年10,000限额)牧师,神父宗教从业人士,两年以上非盈利性工作经验。
eb-5第五优先(每年10,000限额) 投资移民,美国移民局允许基于不同专业之外籍人士申请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居民,不同职业之人员有不同的规范。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一1学生身份转为H一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一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一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I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一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l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一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靠推荐信的作用。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5、通过投资移民获得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优越性 不管投资是在什么地域范围,合格投资者和他们的家属可以生活工作在美国的任何地方或是美国以外。 无论是商务性质还是个人私事,美国永久居民和他们的家庭成员均可以自由地进出美国而无需额外的签证。 没有年龄、商业培训和投资经验的要求,合格的投资者也不必英语流利。 作为美国永久居民,合格投资者和他们的家属将获得更良好的教育机会并享有更多的好处,比如以本州居民身份的花费进入美国州立大学。 两年之后,合格投资者和家属有“条件”的绿卡可以转成正式绿卡。 五年之后,只要满足所有移民的要求,合格投资者和他们的家属更将可成功获取美国公民资格。
美国绿卡和美国国籍有什么区别?怎么获得美国绿卡?
1、跟美国公民结婚,婚姻移民
2、你有直系亲属在美国是公民或者绿卡。办亲属移民
3、你有公民的兄弟姐妹,办亲属移民,时间要等十三年左右
4、你有美国人没有的特殊技能,办特殊人才移民
5、你有硕士学位,有公司聘用你,先办H-1b,到了一定的时间,公司没有解雇你,愿意给你办绿卡,那么就是工作移民
6、你的经济实力雄厚,花五十万或者一百万,办投资移民
看看以上你符合哪个条件,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