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两个月,说试用期是三个月,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裁员,说我不合适,这样有经济补偿吗?《中...

2024-11-24 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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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应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超过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得到1个月的2倍工资赔偿。

2、如果单位以所说的借口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而且,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应该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3、关于维权: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首先,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工资单(条)、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同事证词、录像或者带有名字和单位公章的文件等等,以上这些证据只需要提供一种就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仲裁就会受理。拿着这些证明到仲裁去拿申请表,填写后递交申请,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通知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么会在45日内作出调解或裁决。另,仲裁受理后,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

回答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2、你工作了两个月用人单位仍未签订合同,你除了要求第二个月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试用期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凭这点不属于单方解除。可以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4: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所谓的3个月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46、47条。
  
  2、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应该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

回答5:

你好,公司说你不合格是要基于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他不能说裁员就裁员。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从一个月之后支付双倍工资的。还有你的工资是按试用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