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击机、强击机是否是中国自创的战斗机的称呼

2024-12-15 15: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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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击机
用于在空中消灭敌机和其他飞航式空袭兵器的军用飞机,又称战斗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曾广泛称为驱逐机。歼击机的主要任务是与敌方歼击机进行空战,夺取空中优势(制空权)。其次是拦截敌方轰炸机、强击机和巡航导弹,还可携带一定数量的对地攻击武器,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歼击机还包括要地防空用的截击机。但自60年代以后,由于雷达、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的完善,专用截击机的任务已由歼击机完成,截击机不再发展。具有火力强、速度快、机动性好等特点,是航空兵空中作战的主要机种,也可用于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早期的歼击机是在飞机上安装机枪来进行空中战斗的;现代,多装有20毫米以上的航空机关炮,还可携带多枚雷达制导的中距拦射导弹和红外线制导的近距格斗导弹和炸弹或命中率很高的激光制导炸弹,以及其他对地面目标攻击武器。歼击机最大飞行时速达3000千米,最大飞行高度20千米,最大航程不带副油箱200千米,带油箱时可达5000千米。机上还带有先进的电子对抗设备。

发展简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飞机首先用于战场上空指引炮兵射击、侦察和轰炸。随后就出现用飞机来阻挠敌机执行上述任务的战斗行动,形成空中的对抗。开始时只是后座的射击员用手枪、步枪和机枪在空中相互射击。1915年德国研制出装有射击协调器的福克E.I .飞机。机枪固定在机身头部,穿越机头的螺旋桨旋转面射击而子弹不会击中旋转桨叶。这样,后座的射击员被取消,驾驶飞机和射击都由驾驶员来完成。这种飞机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空战的方式,提高了飞机空战能力。从此确立了歼击机武器的典型布置形式。此后,歼击机在速度、高度和火力等方面不断改进。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歼击机的最大飞行速度达到200公里/时,升限高度达6000米,重量接近1吨,发动机功率169千瓦,飞机配备7.62毫米的机枪。当时著名的歼击机有德国的福克D和E、英国的S.E.5和法国的Spad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歼击机的最大速度已达700公里/时,飞行高度达11公里,重量达6吨,所用活塞式航空发动机制功率接近1470千瓦。武器则由机枪发展到20毫米的机炮和空空火箭。瞄准系统已有能作前置量计算的陀螺光学瞄准具。这一时期著名的歼击机有英国的“喷火”式,美国的P-51、P-47,苏联的雅克3、拉5和德国的Me-109、FW-109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德国开始使用Me-262喷气式歼击机,最大飞行速度达960公里/时。战后喷气式歼击机普遍代替了活塞式歼击机,飞行速度和高度迅速提高。在1950-1953年的抗美援朝中,出现了喷气式歼击机空战的场面。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使用的米格15和美国的F-86飞机都采用后掠后翼布局,飞行速度都接近音速(1100公里/时),飞行高度15000米,飞机重量约6号,发动机推力29420牛。机载武器已发展到20毫米以上的机炮,瞄准系统中装有雷达测距器。带加力燃烧室外的涡轮喷气发动机便于改善飞机外形,歼击机的速度很快突破了音障。60年代以后,歼击机的最大速度已超过两倍音速,配备武器已人机炮、火箭发展为空空导弹。这一时期最著名的歼击机有美国的F-104、F-4,苏联的米格21和法国的“幻影”3等。60年代中期,以苏联的米格25和美国的YF-12为代表的歼击机的速度超过三倍音速,作战高度约23000米,重量超过30吨。但是60年代后期越南战争、印巴战争和中东战争的实践表明,超音速歼击机制空战大多是在中、低空,接近音速的速度进行的。空战要求飞机具有良好的机动性,即转弯、加速、减速和爬升性能。装备的武器则是机炮和导弹并重。以后,新设计的歼击机不再追求很高的飞行速度和高度,而是着眼于改进飞机的中、低空机动能力,完善机载电子设备、武器和火力控制系统。

现代歼击机的特点 为了获得优异的空中格斗能力,现代歼击机在性能、外形、动力装置、机载设备、武器配备和火控系统等方面有一些新的特点。

①性能:突出中、低空跨音速机动性,在音速附近稳定转弯率可达18度/秒,瞬时转弯率达75度/秒;飞机在9000米高度上,速度从马赫数0.9增加到马赫数1.6所需时间为50-60秒;海平面最大升率达300米/秒;静升限18000米左右;能在低空作超时速飞行;高空最大飞行马赫数在2左右;最小飞行速度为200公里/时;最大飞行迎角可达60°;低空作战半径约500-600公里;飞机起飞、着陆滑跑距离小于1000米;飞机最大过载可达9g。

②设计面貌:飞机在空战中的推力普遍大于重力(即推重比大于1),多采用低流量比的加力涡轮风扇发动机,加力推力大,重量轻,不加力工作时耗油率小。为兼顾在亚音速、跨音速、超音速范围内都有较小的阻力,飞机采用中等后掠角、中等展弦比并带前缘连条的薄机翼,或是采用三角形薄弱机翼。翼型相对厚度约4%,并有随马赫数和迎角自动偏转的前、后缘机动襟翼(或缝翼)。正常布局(有平尾)飞机空战时机翼单位面积载荷约3000帕(300公斤力/米2);无尾布局为2000帕。歼击机一般为单座。为扩大驾驶员视界,采用水泡形座舱,即使在地面上也能保证将驾驶员弹射到足够的高度,大量采用整体机内部油箱载油量约占正常起飞重量的30%。飞机操纵系统广泛采用数字式电传操纵的基础上采用主动控制技术,提高飞机的作战性能。

③武器和火控系统:现代歼击机普遍装有口径 20毫米以上的航空机关炮,同时携带多枚雷达制导的中距拦射导弹和红外跟踪的近距格斗导弹。也可携带2-3吨航空炸弹或其他对地攻击武器。飞机上装有用数字计算机控制的航空火力控制系统,它由有下视能力的脉冲多普勒雷达、惯性导航系统、大气数据计算机等组成,可与通信导航识别综合系统和电子对抗系统交联。驾驶员通过平视显示器、下视仪和多功能显示器获得敌我机参数的信息,控制和管理导弹、机炮、火箭和炸弹的瞄准、发射和投放。火控系统的操纵是安装在驾驶杆和油门手柄上,便于驾驶员将飞机驾驶和空战合为一体。由于传递信息的设备较多,信息量大,为减少电缆数量和信息传递差错,采用多路传输数据总线。

④使用维护:歼击机上各种机载设备和控制系统越来越复杂,维护工作量大大增加。为此,飞机表面开有大量检查和维护用的口盖和舱门,总面积达飞机表面积的60%。所有电子设备均采用积木式结构,有自动检测能力,可在外场方便地更换插件。现代歼击机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良好的可维护性。飞机平均故障间隔飞行小时已从50年代的1小时提高到3小时。每1飞行小时所需的维护工作,从50年代的30工时降低到10工时左右。

强击机

强击机
主要用于从低空、超低空突击敌战术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小型目标,直接支援地面部队(水面舰艇部队)作战的飞机。又称攻击机,旧称冲击机。它用于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摧毁敌方战役战术纵深内的防御工事、坦克、地面雷达、炮兵阵地、前线机场和交通枢纽等重要军事目标。强击机具有良好的低空操纵性、安定性和良好的搜索地面小目标能力,可配备品种较多的对地攻击武器。为提高生存力,一般在其要害部位有装甲防护。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德国首先使用容克斯87俯冲轰炸机攻击行军纵队和坦克等,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在战争后期这种飞机增设装甲,配备37毫米口径的航空机关炮,专门用于低空反坦克作战。苏联在战争中也同时广泛使用伊尔2强击机,在支援部队作战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这种飞机的机身前部装有防弹钢板,将发动机、油箱、驾驶员射击员完全保护起来,免受小口径枪弹的伤害。机上装有机枪、机炮、火箭弹,并能携带600公斤航空炸弹。

1944年末又生出其改型机伊尔10。20世纪50年代中期,苏联取消了强击机,代之以歼击轰炸机。50年代中期美国研制出喷气式舰载强击机A-4,美军在60年代末装备A-7强击机,曾在越南战争中使用;70年代末又装备了A-10米格27。80年代初,苏联开始装备了苏-25飞机,主要用于反坦克。中国空军于1950年开始装备强击机。从60年代起,逐步换装自行研制的强-5型飞机。它是一种单座双发动机的低超音速飞机,装有两门23毫米口径的机炮,机身内和机身下可载挂多种对地攻击武器,最大载弹量可达2吨。

现代强击机生存力较强,装备有用来突击地面目标的航空机关炮、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反坦克集束炸弹和空地导弹等机载武器。多数强击机可挂战术核弹。有的强击机还装有红外观察仪或微光电视等光电搜索瞄准设备和激光测距仪。有的强击机具有垂直/短距起落性能。

强击机与歼击轰炸机的区别,在于突防手段和空战能力不同。强击机的突防,主要靠低空飞行和装甲保护,歼击轰炸机则主要靠低空高速飞行;强击机一般不宜用于空战,而歼击轰炸机具有空战能力;强击机用于突击地面小型或活动目标,比使用歼击轰炸机更有效。此外,强击机可在野战机场起降,而歼击轰炸机一般需用永备机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多次局部战争的实践表明,强击机在复杂气象或暗夜条件下搜索小型目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武器的性能还需提高,自卫能力包括装甲和电子干扰设备等也需不断加强和改进。

强击机的特点是有良好的低空和超低空稳定性和操纵性;良好的下视界,便于搜索地面小型隐蔽目标;有威力强大的对地攻击武器,除机炮和炸弹外,还包括制导炸弹、反坦克集束炸弹和空地导弹等;飞机要害部位都有装甲保护,以提高飞机在地面炮火攻击下的生存力;起飞着陆性能优良,能在靠近前线的简易机场起降,以便扩大飞机支援作战的范围。现代强击机有亚音速的,也有超音速的,正常载弹量可达3吨,机上装有红外观察仪或微光电视等光电搜索瞄准设备和激光测距、火控系统等;有的新型强击机已具有垂直和短距离起落能力,如苏联的雅克36和英国的“鹞”式强击机。

目前,在国外,空中战役战术纵深攻击任务,一般都用战斗轰炸机;而实施近距空中支援攻击任务,则用强击机(攻击机)。

轰炸机

轰炸机
用于对地面、水面目标进行轰炸的飞机。具有突击力强、航程远、载弹量大等特点,是航空兵实施空中突击的主要机种。有多种分类:按遂行任务范围分为战略轰炸机和战术轰炸机;按载弹量分重型(10吨以上)、中型(5-10吨)和轻型(3-5吨)轰炸机;按航程分为近程(3000千米以下)、中程(3000-8000千米)和远程(8000千米以上)轰炸机、中近程轰炸机一般装有4-8台发动机。机上武器系统包括机载武器如各种炸弹、航弹、空地导弹、巡航导弹、鱼雷、航空机关炮等。机上的火控系统可以保证轰炸机具有全天候轰炸能力和很高的命中精度。轰炸机的电子设备包括自动驾驶仪、地形跟踪雷达、领航设备、电子干扰系统和全向警戒雷达等,用以保障其远程飞行和低空突防。现代轰炸机还装有受油设备,可进行空中加油。

在飞机用于军事后不久,人们就开始用飞机轰炸地面目标的试验。1911年10月,意大利和土耳其为争夺北非利比亚的殖民利益而爆发战争。11月1日,意大利的加福蒂中尉驾一架 “朗派乐”—道比”单翼机向土耳其军队投掷了4枚重约2公斤的榴弹,虽然战果甚微,但这是世界上第一次空中轰炸。

这期轰炸任务都是由经过改装的侦察机来进行的。炸弹或炮弹垂直悬挂在驾驶舱两侧,待接近目标时,飞行员用手将炸弹取下向目标投去,飞行员用手将炸弹取下向目标投去,飞行员用手将炸弹取下向目标投去,其命中精度可想而知。1913年2月25日,俄国人伊格尔·西科尔斯基设计了世界上第一架专用轰炸机首飞成功。这架命名为 “伊里亚·穆梅茨”的轰炸机装有8挺机枪,最多可载弹800公手斤,机身内有炸弹舱,并首次采用电动投弹器、轰炸瞄准具、驾驶和领航仪表。1914年12月,俄国用 “伊里亚·穆罗梅茨”组建了世界第一支重型轰机部队。于1915年2月15日首次空袭波兰境内德军目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轰炸机得到迅速发展和广泛使用。当时轰炸机的时速不到200公里,载弹量1吨左右,多为双翼机。

第二次世界,轰炸机又有新发展,装有4台发动机的重型轰炸机是轰炸机发展到新水平的标志,载弹量可达8—9吨,航程为2600—7000公里,其中尤以美国的B—29最为超群显赫,它不仅是投向广岛、长崎两颗原子弹的载机,投下大批燃烧弹,造成著名的东京大火,十几万日本平民伤亡也是B—29r “赫赫战果”。

喷气式轰炸机——喷气式轰炸机是在40年代初由德国首先研制成功。梅塞施米特公司研制的Me—262型喷气式战斗机于1942年7月首次试飞,后来由于希特勒的坚持,Me—262曾被用来执行轰炸任务,它可载两枚重500公斤人炸弹,在这同时,德国阿拉多公司研制了另一种Ar—234型喷气式轰炸机,可载弹1400公斤。Me—262和Ar—234是最早的、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仅有的两种喷气轰炸机。

超音速轰炸机——超音速轰炸机是由美国研制出来的50年代,美国为了与苏联相对抗,研制了以高空高速突防、深入苏联纵深地带投掷核弹、执行战略轰炸任务的—58型轰炸机。B—58于1956年11月首次试飞,它的最高时速达2100公里,为音速人2倍,可载弹5000公斤以上。

“隐身”轰炸机—— “隐身轰炸机首先由美国研制成功,美国洛克韦尔公司研制的B—IB型变后掠翼战略轰炸机是世界上第一种具有部分 “隐身”功能的轰炸机。B—IB在飞机外形、涂料和发动机的进、喷气口形状上作了防雷达各红外线探测处理,这就使它在敌方的雷达和红外线探测器面前,具有了一定的 “隐身”作用。

第一种真正的 “隐身”轰炸机是美国的F—117战术轰炸机。美国洛克希德公司从70年代中期开始执行秘密研制 “隐身”战斗机的 “臭鼬工程”计划。1977年原型机试飞成功,1981年定型投产。F—117外型奇特,翼身融为一体,整个机身表面几乎全部由多个小平面拼命而成,可将雷达波以各种角度散射,不能形成有效的回波。机身采用了大量统计表合材料。并涂有隐身涂料。这就使得F—117基本上不会被雷达和约外线探测装置所发现。F—117原本是作为战斗轰炸机而设计的,但由于它优异的 “隐身”功能,敌机几乎不可能发现它并与它进行空战,加上它飞行灵活性不够,所以它实际是被用来执行夜间轰炸任务的战术轰炸机。在美国入侵巴拿马和海湾战争轰炸伊拉克的空袭中,美国多闪成功地使用F—117执行轰炸任务,而一次也没有被对方探测到。

美国战略空军和诺斯罗普公司研制成功另一种 “隐身”战略轰炸机B—2是一种纯粹 飞翼”式飞机,它的机身、机翼、发动机融为一体,既无水平尾翼,也无垂直尾翼,据称它的航程达12 000公里,载弹量达34吨,造价高达5.7亿美元,堪称世界之最。

战斗轰炸机——战斗轰炸机又称歼击轰炸机。它是既能执行轰炸任务,又能执行空战任务的飞机。

1915年,德国的 “齐柏林”飞艇不断地轰炸英国本土,英国临时将3架泰洛伊德小型战斗机改装,携带炸弹成功地攻击了德国的飞艇基地。这是战斗轰炸机的最早起源。40年代末,最先冠以 “战斗轰炸机”这一名称的是美国的F—80,它在朝鲜战场上多次执行轰炸和空战的双重任务。早期的战斗轰炸机都是由战斗机改装的。

第一种专门设计的战斗轰炸机,是美国于1955年首次试飞的F—105 “雷公”式战斗轰炸机。它最多可载5900公斤炸弹,还可携带核弹。F—105在越南战场上大量执行轰炸和空战任务。

70年代后,美、苏、法等国战斗轰炸机,其载弹量和航程相当于轻型或中型轰炸机,它们装有先进的电子设备和空对空导弹,飞行性能提高,其空战能力也远高于以前的专用战斗机。

回答2:

歼击机俄文里叫Истребитель 这个词的涵义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迁 过去Истребитель指空战用机 是因为苏俄自己的技术水平低 飞机多用途能力差 因此战斗机和攻击机分开发展 事实上到了现在 像苏30这样的多用途战斗机 同样称为многоцелевой истребитель (многоцелевой意思是多用途)另外在俄文wiki百科里 他们把F-15E这样的叫做многоцелевой истребитель (多用途歼击机)或истребитель-бомбардировщик (歼击轰炸机)
强击机则是Штурмовик 按俄国人的说法 A-6、A-7、A-10、苏25都属于这种 但是没有歼击强击机的说法 也就是不会有истребитель-Штурмовик这个词 只会有歼击轰炸机的说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 单独用途的攻击机将会逐渐消失 到时必然也是歼击机和истребитель一统的时代 不再会有什么歼击轰炸机的说法
истребитель和fighter的区别主要是fighter即指空战机 同时又包括机动性较强的可勉强实施空战机动的对地飞机 而истребитель则主要单指空战机 而另外使用歼击轰炸机这种复合名称来称呼

回答3:

三、四楼两位说的不对!
“歼击机”和“强击机”这两个词,是从俄文中翻译过来的(原词在这里打不出来,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查),虽然与英文的“战斗机”和“攻击机”类似,但其实在英文中没有意思完全对应的词汇。

英文中的Fighter一词,在广义上既包括纯粹用于空战的歼击机,也包括既可空战也可兼用于对地面投放空地武器的战斗轰炸机。涵义要大于俄文中的歼击机一词。

强击机一词也是一样,俄文中这个词专指对敌地面目标实施抵近强行攻击,直接支援己方地面部队,消灭和遮断敌方地面力量的飞机。也就是说它基本上专门用于执行英美所说的“近距空中支援”任务,涵义同样小于英文中“Ground-attack ”的范畴。

回答4:

歼击机这词有点落后于时代了
歼击机只是早期的命名,空中歼灭敌方的战斗机,现在的战斗机都是多功能的
而强击机主要是对地攻击,类似的有美军的A-10,苏军的苏-25,我们的强5要差好多当然!

所以现在的战斗机应该包括以前的我们命名的歼击机加上强击机

我们以前命名的歼击机+强击机=战斗机

当然我们的强五还在改进,这种廉价的纯对地攻击机虽然落后,但在执行相应的作战任务时还是有很大用处的,相信还会用十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