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区别的。第30行 本期交纳上期应纳税额:
因为当月结帐后,税款只能在下月的1-10日交,所以在下月的报表上,反映的是交纳上期税款。而31行是说你交纳的以前欠缴的税款。
补充:8月的报表 第30行填写的是7月份的应缴税款(即:本期交纳上期应纳税额 )。8月份产生的700元税,你是在9月的1-10号交纳,所以在申报8月份时,税款还没交纳,申报表上是填 32行的本月数700(期末未交,)和34行700。
(申报后交了600元,不在8月表上体现,应该体现在9月的申报表27行和30行,100元形成了欠税,在9月的32行就填9月的应缴税款和100元的合计数,9月的33行填100元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没有特殊情况税局是不准许欠税的,一般不会出现交600欠100的情况和这种填法)
主要是你不能将上期应纳税额和欠税额的概念混淆。前者是正常的会计核算产生的,后者是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所以,同样是应缴未交数但要分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