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落户要求:购买成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购买非住宅商品房购房金额人民币20万元以上,已取得合法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落户的人员。允许房主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迁入,但一次随迁人口的人均住房面积,市区不得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
凡申请户口迁移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由相关受理部门制定并公示。(也就是去公安局办理)
你现在已经买了房子,也就是已拥有房产证了,你可以先打个电话去你家附近的(也就是你家住房所属地的)公安部门咨询一下,需要带哪些材料办理,这样会比较稳妥。
据我的经历,需要的材料大致有:
1、房产证原件
2、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
4、原先的户口迁移证
5、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6、血型证明
7、几元钱工本费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户口薄,前面三个另外还需要复印件,身份证。
如果你不是扬州下面的地级市,需要你当地派出所开个什么函的。还有就是知道自己的血型。一定在你房子所在区的地方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