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帮忙分析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2024-12-28 23: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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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房产,关于20万,如果有证据证明为借贷关系的,则20万不属于共同财产,为借款,应与归还你父亲;如无证据,则视为对男女二人的赠与
房子分割原则: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车辆属于共同财产,但毕竟当初是你父亲名下,如果你补证据,可以认定为你父亲对个人的赠与,则无需分割,不为共同财产
3、公积金、股票等也分割
分割原则: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2的规定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4、可以协议离婚,律师分割财产标准各地不一致,也是按照财产标的额收费,当地标准可以咨询当地司法局律管处或者律协

回答2:

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