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份离婚判决书的问题

2024-11-24 00:28:1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个人认为,如果是一审判决,这个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应该是法院把判决书直接邮寄给他丈夫或交由她丈夫签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自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还有上诉权。
民事案件允许邮寄送达,可以由当事人的近亲属代收,但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在于女方是本案的原告,与被告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而给被告的判决书又在她手上未送达给男方,等于男方未收到判决,其上诉权被剥夺无法行使。所以,你们询问一下法院,是否将判决送达男方?如果没有,督促法院把这份判决邮寄给男方,自他收到之日起15日内,如果男方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了,你们也可以放心的结婚了。

回答2:

判决已经生效。如果法院没有给她丈夫送达,属于程序违法,她丈夫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得到救济。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法院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应该是分别给她和她丈夫各寄一份了的。
所以该女子绝对是已经离婚成功了!!!
恭喜楼主,你可以抱着你的小MM拿着那份判决书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别忘了带户口本、身份证,做婚前医学检查~~~)^o^

回答3:

您好,法院判决应由法院送达,而不是当事人自己去送达。

所以你们可以联系当时案件的承办法官,询问确定生效日期即可。

回答4:

1、法院的判决从诉讼当事人双方收到时起生效,如你所说该判决男方未收到故该判决未生效,也就是说还未离婚。
2、可到法院去审一下,看法院是否有将判决送达到监狱的回执,如没有将此情况反映给法院,让法院立即送答一份给男方。

回答5:

应追究法院人员的责任,你丈夫的判决书本就不应在你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