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lz,为什么你一审竟然能连续上诉两次,难道两次全都发回重审了?
无论如何,离婚案件,双方必须到庭。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比如住院、在国外)不出庭,作为撤诉处理(即便你的代理人在也不行,必须要求你尽可能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问题,以示郑重)。如果被告无故不到,2次不来可能被拘传,如果实在找不到被告,那么倒也可以缺席判决。
您好,您指的是先后两次您起诉离婚,然后法院判决不准与离婚,此后您上述至中院。
离婚案件规定双方必须亲自到庭,法院需要开庭审理,法院多次传唤对方无理由不出庭,那么法院很可能会缺席审理,对方也失去了一次答辩的机会。
该律师的说法不准确,个人建议上诉没有意义,改判的可能性不大,第三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极大,所以让判决生效然后过半年起诉较好。
应该上,无论是起诉还是上诉,都需要原告和被告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但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全权委托律师出场。
如果一方无故缺席,即本人和全权委托律师一个都没有到,那法庭可做缺席宣判处理。但这也要看法官的态度,在中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他可以视情况作出延期开庭或当庭宣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上诉人(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未到庭,则可以按自动撤诉处理;如果被上诉人未到庭(可能是原告也可能是被告)未到庭,则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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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都要到庭吧。你上徐涛法律咨询网上看看,有律师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