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关系填写规范:
填写家庭关系时必须是以自己为中心关系点,如陆某某是你的父亲,那就应该些父子(父女)关系等。一般主要填写信息为“称谓、姓名、年龄、政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填写的对象只能是与自己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的,不包括叔叔、舅舅等人。
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定居的,其所在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定居地点,应全部如实填写。家庭成员中凡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长期居留权)的必须注明。家庭成员中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或居住地后加括号注明。
扩展资料:
家庭成员特征:
1、家庭成员,是近亲属。
2、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家庭成员,还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3、近亲属范围,主要包括血亲;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包括姻亲(配偶)。
4、共同生活近亲属,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近亲属。一定时间性、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性,是共同生活近亲属的关键词(特征),偶尔共同居住或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近亲属,不属于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