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父亲有严重的征信问题,而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会影响孩子吗?

2024-11-04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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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即便夫妻离婚了,父亲有严重的征信问题,也是会影响到孩子的。
首先,夫妻关系是可以因结婚而形成,也可以因离婚而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源于婚姻,婚姻的解散则夫妻关系消灭。其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会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消灭而受到影响。因此,父母离婚后,子女不论是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即便子女不能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只是表明父母抚养子女的方式发生了改变,但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还是存在的。
那父母一方出现征信问题,会对子女产生哪些影响呢?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父母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就读一般的公立学校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可以正常接受教育,毕竟受教育权是子女的法定权利,不应当被剥夺。
其次,可能子女在考取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时候,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为这些单位在录取考核是,会进行背景调查,如果发现其父母的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能在一定程度会受到影响。
最后,就是子女在上大学时,申请助学贷款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征信存在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被拒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回答2:

北京天驰君泰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如果孩子抚养权归征信出问题的一方,那么可能会影响到孩子就读私立高收费学校,但不会影响孩子就读公立学校或上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七项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回答3:

可能会影响孩子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那么影响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不影响子女就读于普通的私立学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正)》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回答4: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影响的,只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才会影响孩子,一般的单位是不会调查父亲的征信情况,只有特殊的单位才会调查,比如参军考,公务员之类的,肯定会政审,这样对孩子就会有影响

回答5:

夫妻离婚之后随父亲有严重的征信问题,孩子抚养权虽然归女方,但是也会影响到孩子,所以说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