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首先是男女双方从心底发出的对对方的悦慕,文学史上有很多表现了男女间相恋、相思的诗歌。如《周南?关睢》,写男子对女子的爱幕之情,诗歌通过描写一个贵族青年对淑女的追求和他“求之不得”的痛苦心情,想象若能和她在一起,将要“琴瑟友之”、“钟鼓乐之”。
男女两情相悦,幽期密约,也是诗歌在爱情表现的一个方面。如《邶风?静女》,诗中写一个男子在城之一隅等待“其姝”的“静女”, 心情竟至急躁而搔首徘徊。情人既来,并以彤管、茅荑相赠,他珍惜玩摩,爱不释手,并不是这礼物有什么特别,而是因为美人所赠。主人公的感情表现得细腻真挚。
恋爱并不仅仅是相会的快乐和相亲相爱的幸福,还有相恋过程中有矛盾、烦恼和惆怅。如《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这首诗中的男主人公深情在恋着一位女子,但是却难以如愿,也找不到追求的办法。但诗人的一往情深却难以动摇,她甚至愿意做她的一个仆人,等那女子结婚之时去给她喂马。江汉浩渺迷茫的水色,和男子无限缠绵有情思,有机地融在一起,使这首诗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风韵。
但恋爱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父母反对子女恋爱给青年男女带来了不少痛苦。《齐风•南山》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卫风•氓》:“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这说明诗经时代男女的恋爱虽然比较自由,但好要受到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影响。在明清民歌中,有的女子由于违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大胆追求自己热恋的情郎,遭到母亲的毒打,她坚强不屈地表白:“乞娘打子满身青,寄信教郎莫吃惊;我是银匠铺首饰由渠打,只打得我身时弗打得我心~”(《山歌?打要》)
(二)男女婚嫁
结婚是人生大事,古代诗歌曾对新婚场景进行描写,并表达出祝贺和礼赞。如,《召南•鹊巢》写贵族女子的出嫁,场面同样盛大,“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子之于归,百辆御之。”另外还有一个典型的诗篇是《卫风•硕人》,写婚嫁女子的显赫地位、豪盛装束、高傲气度、宏大场面及至女子本人的绝伦美丽。
婚姻虽然是美好的,但不完全是幸福和快乐。对于女子来说,更是如此。“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想到从此远离了自己的父母兄弟,出嫁的女子自然有难以割舍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