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词解释

2024-12-22 00: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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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Bogus
Dru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