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心理,觉得她自己养的孩子不能做家务不能受委屈,别人父母养大的女儿就活该到她家吃苦受罪当牛做马,只觉得她养儿子辛苦而忽略儿媳的父母也辛苦,觉得她养了儿子就劳苦功高就应该在儿媳头上作威作福,却不记得儿媳根本不欠她任何的养育之恩,觉得她养的儿子被儿媳抢走了把儿媳当仇人,却无视儿媳的父母辛苦养大的女儿嫁给她儿子生孩子随她儿子姓。行为上拿自己当长辈处处要儿媳低头,感情上把自己跟儿媳放在同一位置处处跟儿媳争风吃醋。说白了就是自私的人从来不会换位思考从来不会考虑别人感受只想所有的人都以她为中心为她服务。哪怕儿子与儿媳再痛苦,她也要全家人都服从她的利益损害儿媳的利益才能让她开心。就算毁了她儿子的婚姻也觉得无所谓只要她儿子她的话。
您好,挑拨儿子和儿媳离婚的婆婆什么心理不重要。重要的是婆婆如果严重干涉和儿媳的婚姻自由,有可能涉嫌犯罪。
婆媳矛盾自古以来就是一大难题,俗话说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实在相处不来就敬而远之,大不了不要住在一起。但是,如果婆婆一再干涉,甚至要求小夫妻离婚就不对了,我们国家实行婚姻自由。如果婆婆使用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捆绑、禁闭等方式,干涉儿子与儿媳的婚姻自由,就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儿媳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婆婆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因为婚姻自由,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中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中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国公民有权按照本人的意愿,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任何人都不得横加干涉和强制。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告诉的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估计生活当中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幸福,其中我们会发现有时候在婚姻当中不仅仅是夫妻两个人的问题,更多的也有一些其他因素的介入,比如自己的婆婆。我觉得很多婚姻当中,婆婆在儿子和儿媳妇这块上进行挑拨和关系的剥离的这种心理,其实是因为他太在乎自己的儿子,而做出的这样的一个错误的做法。
我们会在电视剧上或者是生活当中看到过很多这样的现象,因为婆婆无法接受自己的儿子被另外一个女人所占有,他们对自己的孩子的爱已经发展成了一种非常偏执的状态。这是他们挑拨关系的原因之一,但也有一些人他是因为并不喜欢自己的儿媳妇,所以在竭力的去阻止他们之间的感情和他们关系的发展。因为事情不一样,所以有时候他们表达想法也会通过一些比较极端的方式。
其实在生活当中你一见到这样的现象多了之后,你会觉得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缺少一个对老人足够的了解,他们其实有非常善良的一面,但是在面对很多事情的时候,他们有时候就是非常的幼稚和愚蠢。关键的还是要真正的了解到他们的心理,然后再去从根本上解决到这样的一个问题。
因为家庭的特殊性,所以很多家庭的母亲做出这样的一个行为,还是有他自己的一些原因的,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是一种非常不可理喻的行为,但是他可能以为自己做的完全是正确的。她为自己最低级的一些欲望所指引,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毕竟有时候家庭的和谐会给我们带来很多不一样的帮助,那这样可以去做的话,也是因为一些比较极端的心理,或者是自己不能够完全理解自己儿媳妇和儿子的感情的原因。
怕儿媳独占儿子,怕儿媳享受自己年轻时没享过的福,怕儿媳没遭过自己年轻时没遭过罪,各种折磨儿媳。中国婆婆的通病
儿子媳妇太好!没法掌控儿子了!儿媳不吃她不喝她不怕她,儿子的心被儿媳抓住,婆婆怕了!掌控不了就想法子拆散你!所以现在非常质疑母爱是伟大的这句话。以前认为父母只要儿女过的好,儿子找到一个爱他的甚至比他母亲更爱他的女人做为婆婆应该感恩至少要感到欣慰,我儿子有人照顾有人疼了我放心了,可现实是她比我更疼我儿子,比我更重视我儿子不行,我儿子心也被她带跑了不行!拆散他们!母爱真的伟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