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题主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双方只要正式进行了离婚登记,即有离婚证,从离婚登记证的登记日算起,此房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要是有证据证明不涉及到男方的欠债,那么这个房产就不会被法院执行。
二、反之,女方的欠债如果是属于离婚以前的,如果经查证,是属于原夫妻的共同欠债,那么,男方就有偿还共同债务的责任,属于男方的财产中就需要拿出对等于偿还债务的部分来偿还欠债。
三丶如果离婚夫妻只有这唯一的一套的住房,虽说欠债,也不会被查封的。
没有因负债被起诉到法院,是不会查封的。
这个逻辑已经很清楚,
房子是男方的。
离婚之后,女方欠债,
那么债务是女方一个人的事情。
法院是个简道理讲法理的地方,
不会乱来的。
离婚这么大的事当时财产分割应是双方同意的女方婚后的债当然是女方还,男方的房产,有可能不保
一、双方只要正式进行了离婚登记,即有离婚证,从离婚登记证的登记日算起,此房产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只要是有证据证明不涉及到男方的欠债,那么这个房产就不会被法院执行。
二、反之,女方的欠债如果是属于离婚以前的,如果经查证,是属于原夫妻的共同欠债,那么,男方就有偿还共同债务的责任,属于男方的财产中就需要拿出对等于偿还债务的部分来偿还欠债。
三丶如果离婚夫妻只有这唯一的一套的住房,虽说欠债,也不会被查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