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的不是很清楚,如果是法院已经受理的诉讼请求就不能再去申请仲裁,如果是第一次仲裁遗漏了请求,那么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办理。
当然可以。但是仲裁的程序需要重新走一遍,算是一个新“案子”了!
补充,劳动局仲裁。的材料!当然,是可以的!好象,法庭,审案!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察!一样!补充,劳动,仲裁。的材料!未偿不可!可咨询!执业。律师!
法律至上,何以不归旧路?有法院正式给裁定,只要合法,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