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这个其他当事人应当包括:共同上诉人、被上诉人和第三人。
撤诉后还能申诉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