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是否有补贴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之前有过,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
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
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计划取消农业户口的意见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3、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劢农民工买方,与开发商合作推广活动,购房后由政府补贴一定费用,具体要咨询当地地方政府和开发商。
部分地区的生态移民,农业户口在城市买房有补贴,其他没有。
广西的《广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规定,通过购买商品房、限价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市场房源进行搬迁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必须是户口在所在县人民政府登记在册、列入当年扶贫生态移民实施方案、并取得所购房产产权和同时完成户口迁移,这样方可获得购房补助。原则上,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对象按人均1.2万元、非贫困对象按人均8000元给予建房补助;其他县的贫困对象按人均8000元、非贫困对象按人均6000元给予建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