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三周之前与人发生肢体冲突,对方已经报了警,警察就会立案侦查。对方先动手,只是在处理时,对结果有影响。如果你怀疑对方验伤结果,可以重新重新鉴定。不愿意接受对方提出的赔偿或者调解,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理你的行为,然后就有关民事赔偿你们再去法院诉讼。
建议把事情的起因和结果都如实告知,如果本身的利益受到伤害,可以去法院上诉。
派出所是怎么知道你联系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