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一把手的关系
(一)党政一把手的关系问题,其实是多年来长期困扰领导班子建设的突出问题,指党组织书记与行政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中构成的关系。
(二)党政一把手的关系问题始终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解决好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关系,对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推动单位全面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解决好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关系问题,实质上就是研究分析党政一把手在工作配合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把这些问题和矛盾及时、妥善地处理好。
(四)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关系,是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关系。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具有以下特点:
1、普遍性。这两者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是比较普遍的,也是比较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
2、难操控性。现实中不少党政一把手一开始都想搞好团结,但结果却是很多没能搞好团结;一般情况下,就个体来讲都是好同志, 但工作中仍然会出现不团结、闹矛盾的状况。
3、破坏性。党政一把手一旦发生矛盾,肯定会削弱班子的战斗力,以至于影响单位整体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4、关联性。就结果来看,党政一把手一旦发生矛盾,往往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五)党政一把手关系处理不好的几种表现形式:
1、党的工作得不到重视,书记“失声”,党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正常发挥;
2、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定位失准,致使角色局部“反串”造成工作中的磕碰;
3、党政主要负责人各行其是,不沟通、不协调,造成班子“内耗”;
4、为过渡追求形式上的团结,从而相互迁就,放弃了原则,使党内生活庸俗化。
二、党政一把手工作中容易产生矛盾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不顺畅。
当前我们系统企事业单位一般执行的是党政分设领导体制,既突出了经济工作这个重心,又有利于党组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为了党政工作的联系,常常采取党政主要领导交叉任职的组建模式。行政领导主抓经济工作,党的领导主抓保障工作,就是我们常说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上的保障。这些安排在实践中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党政一把手即事实上的两个一把手,在实际工作运转中,常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党政一把手工作虽各有侧重,但要围绕统一重心发挥领导作用,难免会出现磕碰;第二党政一把手都是单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讲,这一“责任”范围为全部领导责任,责任大小是等同的,但实际工作中两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没有严格的界定,界限是模糊的,而两者之间的职能划分却相对比较清晰,书记直接可调动的资源相比行政一把手要少得多。所以,对书记来讲,要负同等的责任,就存在权责不相匹配情况。作为书记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同的人就会根据个人的理解去工作,要么主动地、强迫性地涉足单位改革、发展甚至生产经营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这就常常出现所谓书记“揽权”的现象;要么消极退缩,放任自流,时间久了就会被人认为工作不力,无所作为,自己也会感到很憋屈。第三,党政一把手这一体制的要害还在于,它自身缺乏自动调节矛盾的机制。在体制的磨合中,工作中的不同意见掺和着个人长期淤积,最终会形成大的矛盾。党政一把手在这种体制下一旦产生矛盾,靠自身得到真正解决的微乎其微,绝大多数都是靠上级党委的作用才能得到解决。
(二)职能界限不清晰。
党政之间的工作职能在要求上是明确的,但是在领导工作的实际中并不明确,在工作的操作层面上并不规范。这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党、政的工作职能互相覆盖、相互交叉。除党建工作外,其它所有的建设、发展工作,党、政都有职责去抓。二是由于党、政职能上互相交叉,党政一把手大的工作职责不清,力量叠加。由于职能不清,体制不顺, 相当部分的党政一把手在工作的切入和推动上难以准确定位。特别是书记,在缺乏明确的标准和参照系数下,只能随着感觉走,这样必然经意、不经意地要与行政工作发生冲撞。
(三)制度不到位。
应该说,各单位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决策议事上制定了若干制度,也有对领导者权力进行制约的规定。但是,总的来讲,制度对领导成员权力行为和政治生活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还不够,而且弹性太大,在党政领导工作交叉处,容易产生矛盾的地方缺乏严格的界定。因此,一些党政一把手在合作共事中产生矛盾,不协调、不合作,直至走向力量 内耗、影响工作而不能自拔,制度建设缺乏制约功能和纠错功能,不能不算是一个重要原因。
(四)领导者自身能力素质所限。
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现有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中,我们不少党政一把手能主动地适应和把握这种条件,以领导者的境界,自身的能力及领导艺术去克服和解决目前这种制度性缺陷,使班子团结、协调,使大家心情舒畅,使工作顺利推进。(当然,党政一把手在抓工作时,对人际关系协调投放了大量精力,这是在当前体制下的必然结果)。但是,也应看到和承认,我们更多的党政一把手由于个人能力、境界胸怀和领导水平方面所限, 无法靠自己的努力解决这种制度性缺陷, 在与体制的磨合上, 久久不能适应和成功。
(五)管理上的不科学。
这里的管理,主要指上级党委或组织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评价。对党政一把手的评价,在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欠完善、欠科学,对党、政工作的开展和党政一把手本人容易带来不良的行为导向。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上级党委对下一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过多的看重了形式上的团结,只要看到班子的党政一把手团结,认为班子建设是好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是好的;反之,结论就相反。这种对班子建设的评价是不全面的。第二,在研究和处理班子的矛盾和党政一把手不团结的问题上,是非不辩,功过不分,赏罚不当。这种处理机制,迫使不少党政一把手为了维系形式上的团结,放弃一些原则,甚至损害一些公共利益,去求得哥俩好。第三,上级党委对党政一把手履行职责的要求,在考核、评价和激励上缺乏统一。当前,容易出现的情况就是由于行政工作硬性指标的直接关注,忽视了党组织在推动全面工作中的保障作用,造成对党的工作在认识上的弱化,挫伤了书记的工作积极性。这和在很多情况下将书记列为第一责任人体制安排也不相符。时间久了,书记有可能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分管的行政工作中,重务“实”、轻务“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三、解决党政一把手工作中矛盾和问题对策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当前企事业单位执行党政分设、党政主要领导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模式,既突出了经济工作这个重心,又有利于党组织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也有利于党政工作的联系。尽管这一体制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弊端,但总的情况看,还是利大于弊。特别是在当前大的政治体制环境下,这一体制模式还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今天,我们在研究对策中,就不再在体制层面做过多的探讨,我们重点研究是,在现有体制下如何更好地解决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一)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依靠制度解决可能产生的矛盾。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总结了历史经验,十分重视制度建设。他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近年来,不少单位通过摸索总结,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使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真正体现靠制度建设而不是靠领导者个人素质和感情因素办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党支部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规则》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实行了这些制度后,扯皮的事少了,党政领导之间的矛盾大多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二)不断改进领导艺术。
重大决策前党政主要领导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凡事关单位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在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党政主要领导应提前碰头通气,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再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如党政一把手对某个问题的意见不一致时,可以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按照领导分工,和职能部门一起,再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待情况摸得更清楚,党政主要领导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有关会议讨论。这样做,能够有效地防止主要领导之间因事前不通气、意见不一致而使其他领导成员无所适从或难以形成决议的被动局面,同时也能有效地避免将党政主要领导的某些分歧暴露在公开场合,有利于维护单位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局面。如在某些重大问题上领导班子难以统一意见而原因是党政一把手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按规定由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请示解决办法,以取得仲裁解决。但不少单位的经验告诉我们,主要领导在工作上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尽量通过个别磋商、求同存异的办法取得一致意见,而不要匆匆忙忙就请上级仲裁干预,否则上级组织每当一回“裁判员”,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矛盾就可能扩大一次,同时也会使上级组织处于被动状态。
(三)加强个人修养,提高综合素质。
党政主要领导要顾全大局,心胸开阔,不争个人高低。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应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真正做到讲大局、讲团结,想问题、办事情要从大局出发,从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着想,发扬民主作风,遇事多商量,不争你高我低,不斤斤计较。由于每个人的文化程度、社会阅历、工作经验及对问题认识程度的差异,对某些问题看法不尽一致,甚至存在较大分歧,都是正常的事。谁的意见更切合实际,对全局有利,就照谁的意见办,不能搞无原则纠纷,凭个人意气用事。一个思想上、政治上成熟的领导,遇事要深思熟虑,既要敢于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意见,同时更要敢于否定自己某些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客观实际的片面意见。在这方面,固执己见、坚持“我说了算”是不足取的,那样既会影响班子的团结,又会影响个人的威信。党组织的书记作为一班人中的班长,应有较高的姿态,遇有矛盾时,要放下架子,主动及时找行政负责人交换意见。单位发生了问题,书记要主动承担责任,决不争功诿过。行政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保障作用对单位工作全面提升和促进的重要性,要真心诚意、全力以赴支持书记的工作,做到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信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即凡属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书记要多尊重行政领导的意见;凡属党的建设、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政一把手要多尊重书记的意见。这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可行的办法。
(四)重视感情交流。
党政领导同一般干部一样,也有自己的感情世界,有喜怒哀乐,也有酸甜苦辣乃至难言之隐,也需要得到上级和同级的理解、关爱、帮助。因此,党政领导之间应重视感情交流,不能只谈工作,不讲情谊。在某种程度上,个人感情融洽,心心相印,也是党政领导搞好团结、促进工作的一种润滑剂,不可小看。作为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由于事业心、责任感的驱使,经常关心的是单位的发展及职工的利益,而对个人的某些实际困难,如子女就业、住房困难、家庭成员生病住院等,通常都不轻易向同事提及,更不会提出非分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另一位主要领导则要做个有心人,要代表组织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如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帮其解决住房、子女就业等实际困难,以解除其后顾之忧,集中精力抓好单位的大事;领导干部本人或家属患病,应主动去看望慰问,了解病情,帮助联系就医等;平时也可串串门,谈谈工作以外的家庭琐事等。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诚心诚意地给对方以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上的关心、感情上的交流,对方也会因此而感动,即便工作上有某些矛盾,也会化大为小,化有为无,从而达到心心相印、以诚相待的目的。有的单位由此规定:班子副职的某些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由党政正职负责出面解决;正职的某些困难则由另一位正职负责出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予以解决。这无疑是融洽党政一把手之间关系的一种合情合理的措施。
(五)不断提高班子建设科学化水平。
上级党委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班子建设首要问题抓紧抓好,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局观、权力观、利益观等)、政策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三种能力:科学谋划发展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在组织建设中,党政主要领导的选配,尽可能选定在知识结构、个性气质、行事风格上有一定互补的人员搭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着力倡导胸怀全局、公道正派、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对基层班子的考核评价中,要客观公正,即要看到取得的 “显绩”,又要看到“潜绩”;在班子出现问题时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准确把握问题发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妥善地、解决好基层班子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