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2024-11-03 1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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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赔偿协议一般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都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
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回答2:

可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单位的各项义务,未规定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工伤赔偿是法定义务。有的地方还直接规定:双方有赔偿协议的,劳动者一方反悔,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