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主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属于君主立宪范畴,人民有选举部分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虽然权力不大)。
是以民主粉饰门面的 实着是军事独裁统治 可以看《大国崛起》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①行政权: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国家,帝国中央的普鲁士王国占有特殊地位,拥有极大行政权力;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权力中心;议会并无实权。各邦地位不平等,各邦成为联邦政府地方自治单位,失去了独立性。法律上肯定了德国统一的事实,有利于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②立法权:联邦议会(上议院)权力巨大,议长为帝国宰相,议员由君主任命;负责法律的审批;而帝国议会(下议院)权力较小,虽有立法权,但任何法案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而且它还无行政监督权。说明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帝国议会完全处于从属地位。意味着德国资产阶级在国家机构中仅获很小一部分权力。
③宪法规定了德国的军事制度,把普鲁士军事法律施行于全国,确立了帝国的军国主义制度。
这样推断应该是在容客贵族操作下有资产阶级参加的情况下制定的吧 应该不太民主
1871年宪法通过后,德国实行的是实行的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但君主仍掌握实际权力。
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国王依旧掌握极大的权力。解散议会、发动战争等等大权都集中在国王手上,国王不对议会负责。
议会只有教育等这些与政治不大相关的权力。
其实是不彻底的宪法,基本没什么民主可言.所以并不能说是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