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进入公司30天内公司就应该跟你签劳动合同,而不是什么适用期合同,如果没签,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付你双倍工资了,公司在你适用期满以后辞退你,有“打白工”的违法嫌疑,除非你有重大过失,或者不符合他们招聘信息的具体要求,否则公司无权解雇,你可以拿着当初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到劳动局仲裁。
其次,你应当去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你没说你在哪里,如果是在上海的话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劳动保障局,去那里告就行。据上海市劳动局统计,07年一年,适用期满遭到解雇的仲裁案件,劳动者胜诉是99%,说明有很多公司都存在招聘欺诈行为。
适用期解雇只要提前3天通知对方即可,不需要付经济补偿金。
只有试用期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本部去投诉,要求赔偿/
不是的。你的第一步就错了。不应该跟他签试用合同,不过你的这份还是有用的。至少去告的时候还有一个证据。
gao ta
楼主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