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法定序列的各部门负责人。
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六、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它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八、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九、市长出国期间或外出较长时间,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工作。
十、市政府各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十一、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市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会议制度
十二、市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碰头会议制度。
(一)市政府全体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讨论决定和部署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市政府的工作情况和全市的形势;讨论其他需要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组成人员出席,市政府顾问,市长助理,各县(市)、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市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分析全市形势;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定的议案和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各地、各部门请示的重要事项;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他事项。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副市长、秘书长出席,副秘书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
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副市长提出,报请市长审定,或由市长直接确定。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审理,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会后对议定事项印发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对需办理落实的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及反馈工作。
(三)市长办公会
市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一些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重要问题。市长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副市长出席,秘书长和有关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凡提请市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由副市长提出,市长确定,市政府办公室审理,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会上由议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人,一般不得带随员。会后对议定事项印发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决定事项通知单。
(四)市长碰头会
市长碰头会的主要内容是通报工作情况,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副市长和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碰头会不印发会议纪要。
此外,市长、副市长均可召集或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专题会议,协调、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会后可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
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市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签发。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市政府领导或有关副秘书长签发。
十三、尽量减少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召开的全市会议,市政府系统召开全市性会议要严格按规定审批。特殊情况下,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按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办理。
十四、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不邀请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以及确需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的会议,必须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批准。
十五、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要尽可能开短会或电话会议。
公文审批制度
十六、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1993)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皖政办(1994)83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宜政办秘(1997)32号)的有关规定。公文的审批按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
十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送市长和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批。
十八、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家部门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部门发给市政府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按文件的内容转有关部门承办;重要公文,呈市政府有关领导阅批后转有关部门承办;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报送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