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原因,你消失很多年,生死未卜,法院是准许强制离婚,而且你这样对家庭不闻不问,你觉得对得起他们么?至少你有后一年内和家人联系一次,让人家知道你还活着,让人家知道还有盼头呀
根据你的提问,你前妻在你失踪(消失)的情况下,与你办理了离婚手续。所以,现在又组成了新的家庭。法律上有规定:婚姻双方有一方失踪,且属多年。另一方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离婚。具体法律事宜,请向法律谘询部门谘询。
分居两年以上就能离婚了。你这样消失,人家也不能苦等着。肯定跟民政局说了情况就离了
你说呢?你没影了,人家能等你?法院可以按失踪2年缺席判决离婚
每个公民失踪三年或以上,法律都可以规定为失联和死亡,如果你老婆在和你没任何联系下分居一年后,她可以通过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