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然后在规定期限内报检察院批捕。
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拘留,是公安局侦办案件需要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较长时间的留置处置(行政性拘留除外)。
逮捕是侦办过程初步结束,已经能够确认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犯罪行为的情况下,经检察院审核而进行的正式关押手续。
所以,对于刑事犯一般来讲,总是有先经过拘留,然后再进行逮捕的过程。但显然也会有直接逮捕的情况,那是因为基本案情清楚已经满足逮捕条件,不需要先拘留的过程(逮捕后也可以进一步侦办的)。
第一次属于直接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是一年),所以一年后开庭是合法的。
取保候审期间,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犯罪嫌疑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并应收监执行(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由法院直接执行;
至于你说的休庭后将你朋友拘留应当就是上述的第2种情况;
本案件从头至尾没有采取法律规定的拘留或逮捕这类强制措施,所以不可能有拘留证或逮捕证(在《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是同一等级的强制措施、其法律效果是一样的)
如按照楼主所说的情况,应当是法院开庭后初步认定该人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刑罚时,因取保候审期限已到,按照法律规定变更强制措施,这个变更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涉及到法院、检察院以及原办案单位),所以法律文书的制作及送达会有时间差,不过羁押期限是从变更措施、收押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并会在以后的刑期中折抵,所以也不必太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