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跟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刚开始说的是两个人平分的,后来我每个月的业绩都要比她多3万,做的事又比她

2025-02-02 02:36: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当然可以的,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如果是真朋友,对方自己也会提出需要按业绩来分提成的,如果对方一直不提及,就是在占你便宜,这样还算什么朋友呢

回答2:

如果你是和你的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那么当初说好利润平分,现在你这样说的话,那么是违背了当初的承诺,而且对于利润的分配,你和朋友最好签订一个合同。只有你们同意,可以重新规定利润的分配方案。
签订合同。
关于签订合同,依据法 律上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条款不对等的,并不影响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可能会被撤销。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规定,【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四条规定,【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 诈、胁 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种类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

2、预期违约责任:所谓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当事人一方的自身行为或客观事实默示其将不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其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使对方当事人受到信赖利益损失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责任。

回答3:

可以协商哈,体现多劳多得,是朋友的话会愿意的。
但注意不要什么都算精,也给伙伴一个空间,这是吃亏是福、合作多赢的一个原则。

回答4:

可以,毕竟是做生意,多劳多得,如果依旧保持现状,相当于你是在拿自己的钱补贴给她,当然,如果你对她有好感,以上当我没说

回答5:

不要因为钱伤了感情。还有当时合伙做生意的时候就该谈好的,毕竟亲兄弟明算账。谁出多少钱,算多少股,拿多少分红。每个人能力不同,可能你业绩方面比她要好一些,但其他方面她对你们的生意也有所贡献呢,钱不能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