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仲裁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要看你要求仲裁的标的是什么,如果你是劳动关系,但是起诉的标的不在他们审理范围,那就是白弄。比如说住房公积金的纠纷,社保缴纳基数的纠纷
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