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单招考生入学后学习期间,由学校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学生在学习期满或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享受高职高专毕业生同等待遇。招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学校学生和具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入学后要分开编班、教学。单招考试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参加国家或省统一考试录取学生的收费标准。
2、 招收普通高中生的考试,可单独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综合素质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招收中职生的考试,要以“知识+技能”方式来考核评价考生。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