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考专业,会安排不超过三年过渡期。
请考生到北京考试考试院网站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后在“信息发布台”内查询专业停考的具体安排。
教育部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规定, “停考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继续参加考试,停考是指不允许新生报考,但是已经报考了的考生要一直坚持考下来。
停考不允许新生报考,今年明年已报考专业的还可以继续报考课程,仍然安排考试,考生可以继续考试,按照这个专业申请毕业。
专业考试计划有发生改变的,在一定的时期内可以按照原来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考过的课程可以替代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有一个过渡时期, 新计划中没有考试过的课程需要再考,按照新的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专业停考的有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正常考试申请该专业毕业,超过这个期限的,不能按照这个专业在申请毕业,会有相应的顶替课程来顶替其他相关专业的相应课程,按照其他相关专业考试申请其他相关专业毕业。
一般省份在自考一个专业之前,会先设置两年过渡期,即将专业在2年内还可以继续考试及申请毕业,如果2年内能毕业最好,如果2年内无法毕业(或者已经停考)
1、渡期第一年:停止注册新生,停止其他专业考生转入停考专业,继续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
2、过渡期第二年:停止安排该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实践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继续安排,继续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
3、过渡期满,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已注册未毕业的考生可根据本办法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同时:
1.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公共课的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学分;
2.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专业课的先按课程学分顶替选考课学分,顶替后仍有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课,可按课程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专业核心课的学分,顶替后继续报考新专业计划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办理毕业证书。
3.已取得了原专业计划中毕业考核合格成绩的不再参加调整专业计划后的毕业考核。
只能换专业,选相近的专业,也许免考的科目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