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一方)在庭审前就应该知道被告方(另一方)的证人;在开庭审理前.法庭会先进行庭审前证据交换,此时就应该将所有证据提出并交换以便开庭时质证.换句话说<一方有权在开庭前就了解另一方的证据(当然包括证人);法庭一般在庭审质证阶段(一般在证人出庭时)调查询问证人身份并告知其作证的权利义务及言行后果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