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国防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2)、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毕业后拟分配到军队专业技术岗位的国防生,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所在中学组织填报志愿时,对照今年的国防生招生计划,填报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及相关专业。具体报名时间、方法由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自行规定。填报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国防生条件或未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填报国防生志愿,还能使考生多一次选择机会。
国防生考生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是由所在省军区系统组织的,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政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政审和面试均合格的学生,参加体检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考生的有关材料装入档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国防生录取工作是由招生院校负责进行的,选培办协助,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政审、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且统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招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依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数量投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从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中调剂录取。
获得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国防俗称军校。除分数线过关外还要进行军检身体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