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不要利息,我该怎么办?

2024-11-23 22:47: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个人觉得法官说的没有错,虽然你的起诉状要求利息,但是法官在调解中你已经同意对方支付本金,对于利息为作出约定,就表示你已经放弃了该诉讼请求。建议在拿到本金就不要计较了,即使你再次起诉,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很小,调解协议视为双方争议已经终结。

回答2:

  要看具体案情,如是被执行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回答3:

第二百零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一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4:

法院不支持利息是对的,因为你的调解书自己不写利息,怪谁,只能怪你自己
你要求利息请另行起诉

回答5:

对利息部分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