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人的劳动厅获悉,我省决定不进行调整,根据2006年实施的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006年全省各类区域(海口洋浦,三亚),580元,480元二类地区(琼海,儋州),三类地区(其余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市,县)430。
在调查的企业,并担任论坛征询意见省委,省政府在200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作调整。
据介绍,全省没有调整,原因如下:
据统计,在2006年的省港工人平均年薪的15742元,平均每月工资1312元。按照国际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左右。 2006年,全国只有湖南,新疆,黑龙江,河北省的省级资本地区(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省(区)超过40%的平均每月工资的职工,职工休息的梅森城(区)没有达到。
在2006年,考虑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省的市,县,特别是第三产业与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一些企业在实施最低工资,标准难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部分企业的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将难以实现,但也引发社会矛盾。
2006年全省已确定一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国盛市,区中等水平(排名第13)的区域,后工人的平均工资水平仅排在全国第30。据海南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的要求,2006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因此,2007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政策临时调整,但也符合海南实际情况。
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