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物的某一部位与确定的水基准点的高差,称为该部位的标高。
2、绝对标高亦称海拔高度,我国把青岛附近黄海的平均海平面定为绝对标高的零点,全国各地的标高均以此为基准。
3、相对标高是以建筑物的首层室内主要房间的地面为零点(+ 0.00),表示某处距首层地面的高度。
注意事项:
1、总平面图室外整平地面标高符号为涂黑的等腰直角三角形,标高数字注写在符号的右侧、上方或右上方。
2、底层平面图中室内主要地面的零点标高注写为+0.000。低于零点标高的为负标高,标高数字前加“-”号,如-0.450。高于零点标高的为正标高,标高数字前可省略“+”号,如3.000。
3、在标准层平面图中,同一位置可同时标注几个标高。
4、标高符号的尖端应指至被标注的高度位置,尖端可向上,也可向下。
5、标高的单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