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想用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这条规定被基层仲裁委和基层法院痛骂,认为立法者严重缺乏实践经验站着说话不腰疼。平心而论,这种一刀切的刚性规定确实缺乏技巧。不过法律已经这么规定了,有利于劳动者,你管12333说什么呢,直接去法院起诉不就得了?
3、但要注意,如果你的案件原本属于劳动仲裁一裁终裁,那就宁肯等半年也别去法院起诉,一审二审拖的时间肯定超过半年。
4、有的法院为了把案子退回仲裁,会在立案时要求你提供“仲裁确实没有作出裁决的证据”,其实就是要求仲裁给你出证明,如果仲裁不出,法院就不立案。哈哈,是不是很有创意?希望你别遇到这样的法院。
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定程序,凡不经过劳动仲裁的劳动纠纷法院不予受理,只有不服劳动仲裁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诉讼的内容和对象只能是劳动纠纷,而不得是劳动仲裁机关。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你在纠纷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请求就是有效的。如果由于仲裁机关原因而导致逾期,责任不在于你,也不算失效,只是你不得不耐心等候,没办法,又不能得罪仲裁机关。
虽然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机构自受理案件后45日内未作出仲裁裁决,也未书面通知申请人延期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本人不建议你轻易上法院诉讼。理由一,法院对诉讼对象、事由、证据、请求都有严格规定,你不熟悉法律弄不好还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败诉,这样你就必须请律师,加上诉讼费,成本较高。理由二,法院程序较复杂,受理、庭审、调解、一审判决,不服还要启动二审程序,很麻烦,时间会拖得很长。最主要的一点,劳动仲裁,除非你劳动者太过分无理,一般总多少偏向劳动者一方,因为你毕竟处于弱势,而且对证据的提供也不像法院那么要求严密,他们注重事实存在,以及一些惯例,而且他们对劳动市场的潜规则比较了解,对资方的惯用手法一眼就能看穿。所以如果你有时间捱得住,就等仲裁为好。
仲裁中明文规定,受理案件起60日内必须审理终结,出具仲裁裁决书或调解。如果超出这个时限,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
可以到法院起诉,不妨问下当地区、县法院
现今劳动争议方面的纠纷是多,处理效率嘛是不高,也势必造成案件积压延后的现象。
唉,急什么嘛,法律对你的问题目有规定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仲裁机构自受理案件后45日内未作出仲裁裁决,也未书面通知申请人延期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面的,你答的很对,仲裁的确是必经程序,不过,法律对于逾期不作为也是做了规定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