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该怎么办?那还用说吗?整他!中国古语有云:先礼后兵。既然好话说尽对方也不还款,那看来礼这条路是已经行不通了,只能考虑用兵了。用兵者,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向法院起诉,取得生效判决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种是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像你所说的这种有强制执行公证书的情况,就属于第二种情形,即无需经过法院诉讼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后,持公证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你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向当初做公证债权文书公证的那个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具体操作你需要到公证处联系公证债权文书上的公证员,执行证书的出具也是由他负责的。他会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第二步,拿到执行证书后,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你可以找律师代书,但是需要你支付律师费的哦!你也可以上某度下载一个强制执行申请书模板,然后自己修改一下,也是能用的。可能不是那么专业,但毕竟是自己制作的,而且还免费的,那感觉肯定不一样啊!看你自己喜欢哪一种。
第三步,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包括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没有也没关系,法院一般也不会因此为难你)、公证债权文书原件和执行证书原件,如果还能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房产、车辆、股权或者银行存款都是可以的),那就完美了!
第四步,准备后全部材料之后,把材料都带上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债权数额小于一千万元的,去区(县)法院;债权数额大于等于一千万元的,去中级法院)提交申请执行立案材料,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和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你看哪一个法院离你比较近,去立案比较方便你就去哪一个。特别提示: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预先向法院缴纳执行费的,这一点和诉讼不一样哈!
第五步,跟法院确认执行案件的主办法官并积极和主办法官沟通推进案件的执行。因为提交完申请执行立案材料后,法院一般是不能马上告诉你谁是主办法官的。法院确定主办法官后会将案卷材料移交主办法官,这个过程一般需要几天的时间。所以你提交立案材料时记得问立案庭要一下立案庭窗口和执行局的联系电话,到时候打电话和法院确认你的案件的主办法官是谁。然后根据法院提供的联系方式和你的主办法官联系后续的执行事宜。
最后,我想说的是,执行难在当下仍然是各级法院和当事人面临的重大难题,短期内可能也无法得到有效缓解。所以,对于你的执行案件,你需要有耐心和坚强的意志力,和主办法官和债务人都是需要斗智斗勇的,你需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祝你早日拿回属于你自己的血汗钱。
这样做法不对,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会立刻报警,通过法律手段和对方要回自己的钱财。
那么你就要想方设法的留下对方的证据,比如你借给人家7万,当你找人家的时候,假说借的是10万,他就会第一反应回复你,我借的是7万,你怎么说的是10万,这样证据也就留下来了,可以去告他。
遇到欠债不还,还是通过法律途径比较好,不然对方不还钱也没有办法,对于这种人,就不要心慈手软,以后也要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