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扣款成功,不会上征信。
一.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
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二.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客户填写并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贷前调查及面谈:建行与借款人面谈,进行贷前调查等。
3.贷款审批:建行进行贷款审批。
4.签订合同:客户的贷款审批通过后,与建行签订贷款合同。
5.贷款发放:符合条件后建行发放贷款。
6.客户还款:客户按约定按时还款。
7.贷款结清。
只要在21号晚上十二点之前你有钱在账户里面,那边没有扣钱是他们的问题,不能影响到你的信誉。
柜台开通流程:
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当地银行网点;
2.填写一张业务办理的申请单,在申请的办理业务一栏选择“短信提醒”,并附上需要绑定的用于接收短信的常用手机号;
3.提交银行卡、身份证原件、业务申请单;
4.根据要求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
5.即可开通短信提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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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日期由签订合同的适合进行约定,一般为放款日的次月的某一天。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 贷款申请书 ;
②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财产共有人同意贷款意见书 ;
④ 夫妻双方职业(个人职业)、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资料(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⑤ 固定场所的证明(房产证及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煤气等单据);
⑥ 借款合同。